山东浪潮质量链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围观数:534融资金额(万元): 25,000-最高不限 | |
项目编号:ZLCQ220034 | 保证金: 3,75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挂牌起止日期:2022-11-28至2022-12-23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山东浪潮质量链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
项目编号 | ZLCQ220034 | 监测编号 | G62022SD1000033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25,000-最高不限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9.0151 | |||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 1 | |||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原出资额(万元) | 原出资比例(%) |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 | 11,614.8068 | 100 | 90.9849 | |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4个周期。延期后仍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本次信息发布终结;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增资额符合增资方案要求,本次增资达成;挂牌期满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遴选最终投资方。 | |||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增资扩股募集资金用于增强资本实力,提高公司影响力。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山东浪潮质量链科技有限公司拟采用增资扩股方式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征一家集战略投资方,战略投资方须以联合体形式报名,且联合体须由3-4家投资者组成。标的企业现有注册资本11614.8068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拟新增注册资本1150.8319万元,占增资后标的企业注册资本9.0151%,增资额不低于25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重大事项详见中审亚太审字(2022)007170号《审计报告》及中联鲁评报字(2022)第13312号《评估报告》。 | |||
评估价 |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 山东浪潮质量链科技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浪潮路1036号浪潮科技园S02号楼19层 | ||
法定代表人 | 商广勇 | 成立日期 | 2018-10-09 | |
注册资本 | 11614.8068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营业范围 | 互联网质量链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大数据技术开发;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计算机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前一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一年度 202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1,772.75 | 18,360.78 | 13,411.9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49,363.78 | -3,737.99 | -3,749.99 | ||
前二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二年度 202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978.67 | 903.12 | 75.54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72.48 | 77.37 | 74.54 | ||
前三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三年度 2019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19.72 | 418.71 | 1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86.79 | 1.12 | 1 | ||
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2-09-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04,232.52 | 92,041.48 | 12,191.04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21,545.58 | -4,982.32 | -5,051.49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 [913700001630477270] | |||
批准单位名称 |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联合体须由3-4家投资者组成,联合体成员应明确各自的投资比例,其中核心领投方(联合购买体代表)在标的企业增资后,所占股权比例不低于5%。联合体成员至少有3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其基金管理人在管基金规模合计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其中核心领投方(联合购买体代表)在管基金规模不少于20亿元。 3、联合体成员(或其基金管理人)至少有一名须具有投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清单为准)企业的经验。 4、同等条件下,联合体成员(或其基金管理人)与标的企业有良好的既往合作关系,同时能够提供新能源领域客户资源的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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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条件 |
1、联合体成员须承诺,其本身及其实际控制人满足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关于上市企业股东适格性的要求。 2、联合体成员须承诺,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合法募集资金,且资金来源穿透核查后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监管要求。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至少有一名联合体成员(或其基金管理人)能够为标的企业在工业互联网产业链上下游的产业投资方面提供资源支持。 5、意向投资方须承诺,至少有一名联合体成员(或其基金管理人)具有金融产品设计创新能力和金融服务渠道优势,能够为标的企业的业务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6、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如联合体中部分成员经审核不符合增资条件而导致其丧失投资资格的,联合体其他成员投资资格不受影响,在剩余成员符合交易资格与受让条件且总剩余成员数符合交易最低人数要求的情况下,增资方有权决定继续推进本项目。 7、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实缴增资价款。 8、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交易所备查资料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若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标的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由该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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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 | 3,750万元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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