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锦置业有限公司40%国有股权及68604.35万元债权
围观数:221转让底价: 96,563.09万元 | |
项目编号:SZZR230018 | 保证金: 9,656.31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钢铁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3-05-18至2023-06-14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济南中锦置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新都会2号楼3层325室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济南市 | |
法定代表人 | 夏雷 | 成立日期 | 2019-11-28 | |
注册资本 | 3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68,604.35 | |
评估价(万元) | 27,958.74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山东钢铁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 | 40 | 12000000 | |
2 | 济南明万置业有限公司 | 30 | 9000000 | |
3 | 济南中博置业有限公司 | 30 | 9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2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43,001.93 | 240,001.93 | 3,000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0 | 0 | ||
审计机构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2-12-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68,678.52 | 266,914.14 | 1,764.38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333.36 | -333.36 | ||
审计机构 | 山东昊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3-04-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44,914.5 | 241,914.5 | 3,000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0 | 0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鹏信(山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04-07 | |||
评估基准日 | 2022-12-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268,678.52 | 336,810.99 | ||
负债总计 | 266,914.14 | 266,914.14 | ||
净资产 | 1,764.38 | 69,896.8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27,958.74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2020年7月23日,济南市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济南中锦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安置房回购协议》,标的项目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省道103线以西,南北康片区A-1地块、B-7-1 地块;回购标的项目地上住宅全部房源(不含地上配套公建)。回购标的项目地上安置房住宅房源总建筑面积218227.94平方米,具体回购建筑面积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2.本项目挂牌金额96563.09万元,其中标的企业40%国有股权挂牌金额为27958.7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山东钢铁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本息合计68604.35万元, 债权挂牌金额为68604.35万元。 3.标的企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老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昊会审[2023]001号《审计报告》、鹏信(鲁)资评报字[2023]第002号《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钢铁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9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文学 | 注册资本 | 193612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其他部门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山东钢铁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挂牌转让济南中锦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和债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96,563.09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中锦置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剩余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转让款全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之日止(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68604.35万元债权的新增利息(利息按照借款协议约定的年化利率10%计算),受让方一并支付给转让方。若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以《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为准)付款及支付期间利息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终止项目挂牌。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山钢地产为中锦置业在青岛银行办理的开发贷款提供40%担保事项,在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前解除山钢地产担保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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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9,656.31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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