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金海湾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围观数:879融资金额(万元): 20,000-最高不限 | |
项目编号:ZLCQ230007 | 保证金: 8,0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挂牌起止日期:2023-06-29至2023-07-26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无棣金海湾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
项目编号 | ZLCQ230007 | 监测编号 | G62023SD1000008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20,000-最高不限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55.55 - 55.55 | |||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7,500 - 7,500 |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 1 - 1 | |||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原出资额(万元) | 原出资比例(%) |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
滨州海能电气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3,060 | 51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宏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40 | 34 | ||
鲁北万润智慧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 900 | 15 | ||
战略投资方 | 55.55 | |||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 增资人提出项目终结申请或挂牌期间未征集到符合增资条件的意向投资人。 | |||
募集资金用途 | 通过增资,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实现股权多元化,充分发挥各方资源及业务优势,保障业务及公司未来发展。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无棣金海湾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拟采用转增同步方式进行整体股权改革,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引入一家战略投资者,增资企业现注册资本6000 万元,拟新增注册资本 7500 万元,占增资后增资企业总注册资本的 55.55% (约为),增资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超出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战略投资者以现金方式增资并同步受让滨州海能电气自动化工程有限公持有的标的企业的全部股权 (对应 3060 万元注册资本)。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意向投资方参与标的企业增资的须同时受让标的企业3060万注册资本对应的国有股权,该部分国有股权定价为8160万元。若有多家意向投资方参与投资,最终股权转让价格为3060万*竞争性谈判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对应的估值。 2、金海湾锂业行使优先认购权及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认购权及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若形成竞价且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及购买权的,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最后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认购权及购买权。 3、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6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滨州海能电气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占股51%,认缴资金3060万元,实缴1530万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宏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股34%,认缴资金2040万元,实缴1020万元;鲁北万润智慧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占股15%,认缴资金900万元,实缴450万元。 4、经标的企业股东会表决同意,鉴于标的企业处于停工状态,股东鲁北万润智慧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签订了《无棣金海湾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协议书》,由鲁北万润智慧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全权负责金海湾锂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委托期限一年,至2023年12月31日止。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审亚太鲁审字(2023)00023 号《审计报告》以及北京中筑信评报字(2023)第 02002 号《评估报告》。 | |||
评估价 |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 无棣金海湾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无棣县埕口镇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院内 | ||
法定代表人 | 付利端 | 成立日期 | 2016-09-01 | |
注册资本 | 600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其他制造业 | |
营业范围 | 碳酸锂研发、生产、销售;无水硫酸钠生产、销售;锂渣销售;磷酸铁锂、钛酸锂、钴酸锂研发、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前一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一年度 202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8,542.65 | 39,431.04 | -888.38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58,016.56 | 8,552.22 | 8,580.64 | ||
前二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二年度 202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3,050.07 | 42,690.8 | -9,640.7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9,921.57 | -8,551.2 | -8,551.2 | ||
前三年度 审计报告 | ||||
前三年度 2019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0,709.46 | 31,798.98 | -1,089.5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54.31 | -2,576.93 | -2,576.93 | ||
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2-12-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6,180.53 | 29,418.51 | 6,762.0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71,693.04 | 8,616.95 | 7,272.34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区县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无棣县国有资产中心 [Y9370000999999999W] | |||
批准单位名称 | 无棣县人民政府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须为总资产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以最近一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并主要生产锂离子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用的磷酸铁和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能不低于50万吨每年,以项目备案或政府审批材料为准)且拥有不低于40项发明专利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有效期内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发明专利证书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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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务债权,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在被确定投资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标的企业签订《增资协议书》、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增资协议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增资价款及股权交易价款。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在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借款合同(期间发生的利息连续计算),标的企业应在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后36个月内全部偿还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95,067,858.03元和按年化利率6.175%计收的利息。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5、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扩产资金来源由意向投资方负责协助标的企业向银行或其他机构融资申请融资。 6、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同时受让国有股东转让的标的企业306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 7、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及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经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无棣金海湾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国有股权退出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伍稳定(方案置于交易中心备查)。 8、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及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9、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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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 | 8,000万元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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