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华信医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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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金额(万元): 5,660.04-最高不限
项目编号:ZLCQ210020 保证金: 1,60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挂牌起止日期:2021-07-28至2021-09-22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东营市华信医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项目编号 ZLCQ210020 监测编号 G62021SD1000018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5,660.04-最高不限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70 - 70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50143300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5,014.33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1 - 1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万元) 原出资比例(%)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东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934.1 90 27
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14.9 10 3
战略投资者 70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挂牌公告期满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且按规定交纳增资款,本次增资达成。本次增资仅产生一家意向投资方的,该意向投资方确定为中选投资方;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方,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遴选确定最终投资方;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和补充营运资金。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东营市华信医药有限公司现注册资金2149万元,拟新增注册资本增5014.33万元,拟增资金额以天昊资评报字【2021】第0041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资产评估值为基准,以每股所对应的价格乘以增资股数(5014.33万股)确定为挂牌价格,拟增资金额不低于5660.04万元。投资者以货币出资,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东营市华信医药有限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营市华信医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163.33万元,东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27%,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为70%。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明会审字(2018)第97号、中名国成审字[2021]第0055号《审计报告》及天昊资评报字【2021】第0041号《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价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东营市华信医药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46号
法定代表人 苟建民 成立日期 1993-06-05
注册资本 2149万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
营业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前一年度 审计报告
前一年度 2019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3,360.7 21,591.1 1,769.6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0,376.21 162.14 81.22
前二年度 审计报告
前二年度 201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3,414.18 21,725.8 1,688.38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2,087.68 1,974.26 1,501.46
前三年度 审计报告
前三年度 2017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9,193.64 22,005.62 -2,811.98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4,728.18 553.06 453.23
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2020-10-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3,940.88 22,001.23 1,939.65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4,386.55 291.35 170.05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东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Y9370000999999999W]
批准单位名称 东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5年以上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意向投资方或其上级企业经营范围须涵盖医药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投资方须为国内A+H股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
3、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及支付能力,2018-2020年度企业均无亏损(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意向投资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1)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以2020年审计报告数据为准),近三年年销售规模100亿元以上(以2018年-2020年审计报告为准)且近三年年销售额增长不低于8%(以2018年-2020年审计报告主营业务收入为准);(2)近三年内有国内医药行业并购经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接受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等投资。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交易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接受并同意执行《东营市华信医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相关内容。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在《增资协议书》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增资价款。
4、本项目在公告期满前,意向投资方须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交纳项目交易保证金1600万元。
5、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接受并同意执行经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东营市华信医药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合作者实施方案》有关职工安置的内容,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所签订的原劳动合同,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6、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增资企业及原出资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投资方自行承担。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1,6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公告需求和遴选方案

信息公告需求 信息公告期 40 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期满的安排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自动延长信息发布。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最多延5个周期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本次增资仅产生一家意向投资方的,该意向投资方确定为中选投资方;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方,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遴选确定中选投资方),到期撤牌, 说明:并通知已报名的投资方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到期摘牌并组织遴选),到期摘牌,说明:到期摘牌并组织遴选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

联系方式

办事处联系人 延先生 办事处联系电话 0546-6092702
办事处联系传真 办事处联系邮箱
办事处联系地址 办事处网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