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坤冠置业有限公司49.0001%国有股权
围观数:342转让底价: 1,161.72万元 | |
项目编号:SZZR240100 | 保证金: 348.52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天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1-28至2024-12-25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坤冠置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薛庄镇谭家庄天蒙旅游区龙将办公楼2楼201-206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临沂市 | |
法定代表人 | 程云飞 | 成立日期 | 2021-04-28 | |
注册资本 | 1603.73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柜台、摊位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1,013.66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山东坤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50.9999 | 8179000 | |
2 | 山东天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49.0001 | 78583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0.008728 | 0.71 | -0.701212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0.701212 | -0.701212 | ||
审计机构 | 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10-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010.28 | 47.11 | 1,963.1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14.03 | -14.03 | ||
审计机构 | 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10-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010.28 | 47.11 | 1,963.1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14.03 | -14.03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1-26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0-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2,010.28 | 2,115.8 | ||
负债总计 | 47.11 | 47.11 | ||
净资产 | 1,963.17 | 2,068.6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1,013.66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603.73万元,实收资本1603.73万元,其中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49.0001%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785.83万元,已实缴注册资本785.83万元。 2.优先购买权人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到产权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同意按照产权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新联谊专字[2024]第100379号《审计报告》及中新评报字【2024】第0641号。 4.项目土地范围内,尚有一户未拆迁,占地面积约1.2亩,具体以政府数据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天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薛庄镇谭家庄村77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子腾 | 注册资本 | 2000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9.000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0001%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山东文旅集团董事会〔2024〕10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161.72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指定交易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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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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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348.52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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