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快莱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凤凰路31号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济南市 | |
法定代表人 | 赵希伟 | 成立日期 | 2021-05-28 | |
注册资本 | 3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咨询策划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新鲜蔬菜零售;工程管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职工人数 | 5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7.96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济南易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65 | 1950000 | |
2 | 山东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 | 600000 | |
3 | 济南城发金盾安保集团有限公司 | 15 | 45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41.4 | 437.25 | 4.1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92.06 | -21.34 | -21.34 | ||
审计机构 | 山东今日会计师事务所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05-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03.2 | 438.71 | -35.51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13.23 | -39 | -39 | ||
审计机构 | 山东今日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5-03-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41.74 | 229.8 | 11.94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7.8 | -10.91 | -10.91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立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4-29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5-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403.2 | 402.97 | ||
负债总计 | 438.71 | 367.76 | ||
净资产 | -35.51 | 35.2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7.96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中立达评报字[2024]第1391号资产评估报告、鲁今日会审字[2024]第0212号审计报告。 3.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05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32.125万元人民币。其中济南易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95万元,实缴出资14.625万元,山东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认缴60万元,实缴出资10万元;济南城发金盾安保集团有限公司认缴45万元,实缴出资7.5万元。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济南城发金盾安保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鲁中东大街2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郑志国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5%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济南市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议会决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7.96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企业15%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15%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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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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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2.388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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