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蓝昊水务有限公司87.83%国有股权及26038.534307万元债权
围观数:515转让底价: 40,348.83万元 | |
项目编号:SZZR210091 | 保证金: 1,00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水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1-10-09至2021-11-04 |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青岛蓝昊水务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新河镇603省道南庄子村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青岛市 | |
法定代表人 | 李光辉 | 成立日期 | 2019-04-19 | |
注册资本 | 12771.23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集中式供水;供水管道维修、水表维修、城乡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中水回用、水源地建设、生态湿地建设、景观河道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27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债权金额(万元) | 26,038.534307 | |
评估价(万元) | 14,310.291211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水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87.83 | ||
2 | 青岛鹏昊水务有限公司 | 12.17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6,019.2 | 48,104.7 | 7,914.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298.77 | -2,566.28 | -1,923.78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1-04-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56,730.09 | 49,583.21 | 7,146.88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826.04 | -1,016.31 | -767.62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1-08-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62,138.2 | 49,169.66 | 12,518.55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971.52 | 352.3 | 329.35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1-10-08 | |||
评估基准日 | 2021-04-30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12,736.4 | 16,294.9 | ||
负债总计 | 1.73 | 1.73 | ||
净资产 | 12,734.67 | 16,293.1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14,310.291211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挂牌金额40348.83万元,其中标的企业87.83%股权挂牌价格14310.295693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享有对标的企业全资子公司青岛蓝海水务有限公司的债权本息合计26038.534307万元。 2、截至评估基准日, 标的企业及全资子公司青岛蓝海水务有限公司存在以下事项: (1)保证事项 转让方签订了《(青农商平度新河支行)保字(2020)年第3007-1号》保证合同、《(青农商平度新河支行)固借字(2019)第1054号》保证合同,转让方为标的企业全资子公司青岛蓝海水务有限公司借款事项提供保证担保。水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0380200008-2015年(南二)字00205号》保证合同,为标的企业全资子公司青岛蓝海水务有限公司借款事项提供保证担保。 (2)股权质押事项 因标的企业全资子公司青岛蓝海水务有限公司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签订的《资金借款合同》,需要转让方提供担保,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对省属企业担保的管理办法约定,青岛鹏昊水务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向转让方作质押。质押标的为青岛鹏昊水务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企业12.17%股权。 3、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全资子公司青岛蓝海水务有限公司存在工程款和材料款欠款, 详见《审计报告》。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大华审字[2021]0015958号《审计报告》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B11-0039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水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水发大厦18楼 | ||
法定代表人 | 芮芳月 | 注册资本 | 287653.41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7.83%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7.83%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40,348.83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不低于30%的股权转让价款和不低于30%的债权款,第二笔款1.2亿元应在2022年3月20日前支付,剩余价款一年内支付,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笔交易价款不低于成交价的30%,第二笔款1.2亿元应在2022年3月20日前支付,剩余价款一年内支付,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与以下金融机构债权人协商解除转让方或转让方关联企业为标的企业子公司青岛蓝海水务有限公司的以下银行贷款的担保保证:(1)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南第二支行16875万元长期借款;(2)青岛农商银行平度新河支行1940万元长期借款;(3)青岛农商行平度新河支行1000万元短期借款。并承担因解决不善或未解决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详见债务清单),履行已签署的全部相关协议、合同。 4、意向受让方承诺,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经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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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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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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